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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关口前移 看紧财政“钱袋子”

2021-11-19 11:29:31  来源:中国金融商报     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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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关口前移 看紧财政“钱袋子”

——江苏省常熟市关于公务用车“三定点”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 石建东 谭军

为进一步巩固公车改革成效,做好公车改革管理的“后半篇文章”,近年来,江苏省常熟市以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三定点”)为切入点,通过建立定点制度,织密廉政风险防控网络,将公车反腐关口前移,在节约车辆运行经费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建立“三定点”制度

“三定点”即全市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不再零散采购,而是通过招标确定固定的服务机构,统一提供规范服务。

关于定点保险。在定点保险采购方面,针对市级机关部门的机关事业公车,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招标采购确定2家定点保险公司,各市级机关部门按照指定的分组进行投保。对乡镇板块所辖公车,由各地组织招标分别确定1家定点保险公司。对市直属国企的公车,由各市直属国企自行招标确定1家定点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对市级机关部门所辖的国企公车,原则上同市级机关部门共享定点保险公司。

在投保险种方面,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5个险种,同时对有关险种的投保限额进行了明确。

这一做法有效地解决了保险行业的保险返点回扣事宜,为各单位经手保险业务的责任人员,架设了一道廉政风险防范墙,预计每年可节约财政支出100多万元。

关于定点维修。在定点维修采购方面,针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车,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招标采购确定4—5家定点维修企业,各市级机关部门选择其中1家进行定点维修。对乡镇板块的所辖公车,由各地组织招标分别确定1家定点维修企业,同时也允许靠近城区的乡镇板块可直接选择1家市级机关已经招标的定点维修企业。对市直属国企的公车,可参照市级机关部门或者乡镇板块招标确定的定点维修企业,由各市直属国企自行选择。市级机关部门所属国企公车的维修,原则上同市级机关部门共享定点维修企业。

在维修合同签订方面,各单位可根据地域位置、维修报价、维修质量和服务承诺,自行选择1家定点维修企业,原则上合同一年一签。在定点维修程序方面,各单位在送修公车时必须由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批填写《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通知单》,凭通知单对送修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在维修费用结算方面,必须定期与定点维修企业结算,结算时应提供车辆维修费正式发票、维修结算清单、车辆定点维修通知单等凭证,由单位相关负责人履行审核结算支付手续。

关于定点加油。明确各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必须办理加油卡“主副卡”,落实“一车一卡绑定”,单位持有1张主卡,凭主卡进行费用结算,每辆公车配备1张副卡,副卡与车牌绑定。加油时,由加油站操作人员负责核对加油卡副卡与车牌号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由加油站操作人员输入随机密码才能进行加油。各单位要根据地域和办卡要求,明确定点的发卡加油站。

关于纪律要求。明确各单位是公务用车“三定点”的责任主体,严禁“私车公养”,不得用公卡为私车加油,不得用公款为私车进行维修保养、购买车险或缴纳其他费用,不得在公务用车运行费中列支其他费用或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经费。对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为规范管理,常熟市财政局还要求各采购单位严格限制驾驶员使用现金加油,遇到油卡无法正常加油的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单位相关负责人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使用现金加油。现金加油发票上应注明车牌号,写明情况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

加强“三定点”督查

组织定期督查。按照常熟市纪委“1+N”作风纪律督查工作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每年初均印发《重大节假日期间全市公务用车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围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3个重要时间节点,会同市纪委监委、财政局、国资办、政府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具体采取网络督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网络督查重点查看保留车辆在节假日期间定点停放和派车使用情况。实地督查则主要对以下7个方面开展检查:一是查派车台账,看派车手续是否规范。二是查维修台账,看定点维修要求是否落实。三是查保险台账,看定点保险是否落实。四是查加油台账,看定点加油是否落实。五是查有无“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现象。六是查有无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现象。七是查有无违规换用、借用、占用、租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的现象。

督促整改落实。2019—2020两年间,常熟市累计督查133个单位,覆盖所有市级机关和乡镇板块,共涉及公车1500多台。每个督查组的现场督查均需填写《常熟市公务用车专项督查情况记录表》,由督查组成员签署姓名、日期,完成督查后需按派车、维修、保险、加油等事项如实汇总督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形成一份督查报告。

根据督查报告内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廉政办向被督查单位反馈《公车专项督查情况反馈函》,指出问题不足,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被督查单位在1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反馈市纪委相关科室,并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此举有效推进了“三定点”制度落实,规范了公车的使用管理。

下一步,常熟市将坚持以“三定点”为切入点,继续加强公车规范管理。一是结合数字化机关事务治理要求,积极推动“三定点”与全省“一张网”建设融合,通过平台扩容升级,不断发挥好公车管理平台的作用。二是进一步优化已经纳入全市绩效考核的公车管理项目,不断夯实各单位公车管理的主体责任。三是积极推动从重点查4本台账,转到查4本台账与查各单位建章立制相结合,推动“三定点”制度成为各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习惯。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省常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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