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能源汽车三年发展规划出炉
2023年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量要占全国比重10%以上,新增公务用车新能源比例不低于30%,且每年再提高10%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报道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在生态优化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自2021年起,省内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且每年在上年度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行动计划》确定了发展目标,即培育3-5家有重要影响力的整车企业和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关键配套企业,拥有10个以上行业知名品牌,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到2023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国比重10%以上,零部件就近配套率达到70%以上;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基本形成“纯电动为主、氢燃料示范、智能网联赋能”的整车发展格局。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王灯明在新闻发布会介绍,为达到上述目标,安徽将从五方面发力。其中,针对本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除公交以外其他公共领域应用滞后以及充电基础设施等产业配套生态建设不足问题,《行动计划》对各类公共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提出了明确要求。自2021年起,省内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且每年在上年度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机要通信用车和老干部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合肥、芜湖市区新增及更新公交车辆新能源比例应当100%,其他地区不低于80%。合肥、芜湖市政、环卫、旅游景区、港口机场内(不包括应急车辆)2021年起新增及更新车辆新能源比例不低于80%,其他地区2021年不低于50%,2022年不低于60%,2023年不低于70%。各市邮政、物流配送车新增及更新车辆新能源比例2021年不低于50%,2022年不低于60%,2023年不低于70%。鼓励各地研究制定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推进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创建推广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支持各地给予新能源汽车路权通行、停车等适度优先权,减免部分停车费用。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政策,规划建设或改建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公用充电桩网络体系和布局合理的加氢设施;健全汽车服务体系。
此外,安徽还将从高质量产业体系培育行动、创新引领行动、产业升级行动以及开放合作行动四方面重点发力,推动《行动计划》的实施。
王灯明介绍,安徽新能源汽车产业起步早、发展态势好,目前已形成以乘用车、客车、货车等产品为主导的新能源整车协同发展格局。创新能力方面,拥有3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轩高科等12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67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组建了省新能源汽车制造业创新中心。产品销量全国领先。“十三五”期间安徽省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49.5万辆,居全国前列、中部地区第一。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10.5万辆,居全国第四位。此外,安徽省还不断聚焦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招大引强,深化合作。这些都为安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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