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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促进碳达峰碳中和地方性法规下月起在天津施行

2021-10-12 10:38:46  来源:中国金融商报     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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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促进碳达峰碳中和地方性法规下月起在天津施行

该市通过地方性法规将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的绿色低碳要求制度化、法治化,以法治的力量推动和保障“双碳”工作安排落地见效

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下个月起,全国首部以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立法主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将在天津正式施行。届时,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将在多方面实施绿色低碳行为。

近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八章82条,包括总则、基本管理制度、绿色转型、降碳增汇、科技创新、激励措施、法律责任等。

据介绍,出台这一条例旨在通过地方立法将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的绿色低碳要求制度化、法治化,以法治的力量推动和保障“双碳”工作安排落地见效。

《条例》明确了生产生活各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要求。在促进绿色低碳生活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使用节能低碳、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推行无纸化办公。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进空调运行管理。公用设施、公共场所的照明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应当按照节能要求,优先使用节电的技术、产品和新能源,并结合季节、天气变化等因素优化控制系统,降低照明能耗。

在推进产业转型方面,推动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采取措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完善公共交通网络,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鼓励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业态、新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中的应用,发展智能交通,提升运输效率和智能化水平。

在减少碳排放方面,将绿色低碳、节能环保要求融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城市创建等工程,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本体节能改造,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用能定额标准,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鼓励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升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水平,因地制宜推行清洁低碳供暖,推进农房节能改造。

在激励措施方面,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和支持发展绿色低碳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新金融产品,增加对低碳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低碳及新能源技术研发应用、低碳产品生产以及节能改造等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提供金融服务。鼓励吸收社会资金参与节能减排投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碳排放权交易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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