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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订单事件“余波未平” 永悦科技因未及时披露股份冻结信息被监管警示

2023-10-31 20:25:39  来源:中国金融商报     编辑:翟晓燕

3亿元无人机订单事件“余波未平”,上市公司永悦科技(603879)又被监管部门处罚。

10月30日,上交所发布两则监管措施决定,因股份冻结信息披露不及时,上交所决定对永悦科技予以监管警示;对永悦科技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华英”)、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陈翔予以通报批评。

股份冻结信息延期披露逾3个月

根据此前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和永悦科技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永悦科技控股股东江苏华英持有6215.9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17%。2023年1月8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上述股份进行司法冻结,但控股股东未及时告知公司,直至2023年4月公司向其征询确认后才告知并披露。

上交所指出,控股股东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关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可能有重大影响,但控股股东未及时告知公司并披露,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延期披露逾3个月。公司实控人暨时任董事长陈翔于2023年2月6日知悉上述事项,但公司直至2023年4月26日才进行披露。陈翔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事务的第一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股份冻结披露不及时负有主要责任。

在规定期限内,江苏华英及陈翔回复异议称,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事发突然,实控人及公司未及时收到相关通知。后续未能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是因为公司相关业务正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出于维护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利益及维护当地营商环境的考虑。

对于上述申辩理由,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持17.17%的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披露不及时,违规事实清楚,且已经由警示函查明并认定,损害了投资者知情权。责任人所称基于上市公司利益发展及当地营商环境的考量,并非逾期披露重大事项的合理理由,相关异议不能成立。

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永悦科技控股股东江苏华英、实控人暨时任董事长陈翔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上市公司也被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同时提醒,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今年10月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资料显示,永悦科技于2017年登陆资本市场,是国内不饱和聚酯树脂领域品种较为齐全、应用领域较为广泛的厂商之一。2022年,在不饱和聚酯树脂主业的基础上,公司往无人机行业领域拓展,形成不饱和聚酯树脂和无人机业务两大版块业务。据2022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无人飞行器合同产生的收入仅为5.49万元。

今年8月28日,永悦科技公告称,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与平舆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企业平舆畅达签订《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高达3亿元(含税),合同标的为5000台无人机。按照合同约定,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平舆畅达须向盐城永悦支付合同总价的20%,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须支付合同总价的80%,而交货时间为“2024年3月前发出货物”。

这则签订重大合同公告披露之后,关于合同付款方式、合同双方履约能力、交易合理性的讨论,让永悦科技一时成为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

9月5日,永悦科技发布澄清公告称,《销售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生效、交付、结算、违约等条款,该合同真实有效,非意向合同。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告。

然而又过了不到半个月,上述合同即宣告终止。9月18日,永悦科技发布重大合同解除公告,鉴于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双方经多次协商后一致同意于9月14日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自《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解除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

与合同解除公告一并披露的还有一份监管罚单。经查,江苏证监局发现永悦科技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8月27日,盐城永悦与平舆畅达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向其销售5000台无人机,合同总金额为3亿元。同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了上述《销售合同》的生效条件。上述《补充协议》,公司既未在8月28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同时予以披露,也未在9月5日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时予以披露。按照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永悦科技、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10月12日,永悦科技公告称,公司于10月11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营业绩方面,据永悦科技10月28日披露的三季报,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收约2.37亿元,同比增长9.14%;归母净利润亏损约3067.1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31.72万元。(丛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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