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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立政采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本报讯 见习记者孙瑞玉 通讯员舒心报道 宁夏财政厅近期建立了监督检查电子化系统,探索行政执法标准化路径,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效能。
据了解,该系统可随机抽取监督检查对象和采购项目,实现了检查过程全程留痕可追溯、档案资料自动归档可查询。自系统上线以来,全区共对30余家代理机构开展重点执法检查,抽查项目150个,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超500个。同时,宁夏财政厅还规范了政府采购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裁量幅度、范围和种类,解决“同案不同罚”现象,以“零容忍”态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近年来累计处理处罚各类主体1500余家,罚款688万元,100余个主体被禁止1—3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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